退租條款


1.租用本公司yesEC訂單系統使用者,由於本公司已有提供試用期,若已付款啟用系統未超過一日者或未啟用者,按照付款金額,退還扣除退租時標準售價百分之三十的餘額。


2.租用本公司yesEC訂單系統使用者,若使用自付款啟用日隔日後,未超過三分之一的租用期間者,按照付款金額,退還扣除退租時標準售價百分之五十的餘額。


3.租用本公司yesEC訂單系統使用者,若使用自付款啟用日隔日後,已超過三分之一的租用期間者,不予退款。


4.設定費不可退費。第一、二項退款之規定,還須扣除手續費新台幣 $1,000元,若有製作客製功能者,該客製功能的費用不予退款。